非手術治療 · 能量儀器
三倍光 / 黃雷射
發布日期:2026/5/5
三倍光 / 黃雷射
黃雷射(波長 577-585nm)特別針對血紅素有高度吸收率,是處理「紅色痘疤」與術後血管擴張的專用工具。三倍光(Triple Wavelength)則結合多波長優勢,一次處理血管、色素與淺層組織。
適應症
- 紅色痘疤(持續性紅斑 / 紅色痘印)
- 痘疤治療或手術後的紅色疤痕
- 血管擴張與微血管增生
- 酒糟合併痘疤的血管問題
治療原理
黃雷射的波長精準對應「含氧血紅素」的吸收峰值,能選擇性地加熱並關閉異常擴張的微血管,而不傷害周圍組織。對於痘疤治療或手術後常見的「持續性紅斑」,黃雷射可有效加速紅色退散。
在痘疤治療中的角色
黃雷射通常作為痘疤治療的「輔助角色」——在手術或其他積極治療後,用於改善殘留的紅色疤痕與血管問題。也適合用於治療前「調整膚況」,讓後續治療在更健康的組織環境下進行。
建議療程
- 一般建議 2-4 次,間隔 3-4 週
- 術後即時輕微泛紅,數小時消退
- 無恢復期,可立即正常活動
- 通常 2-3 次治療後紅痘疤明顯改善
LUMECCA三倍光注意事項
治療注意事項
- 療程後可能會有局部灼熱、些許泛紅、微腫的正常現象。
- 療程後1~2周內勿用酸類保養品,也不要使用去角質或美白產品。
- 療程後加強防曬,以防反黑(即雷射後色素沉澱),也需避免過度日曬、三溫暖、烤箱、泡溫泉、鹵素燈、鎂光燈、螢光燈、或是紫外線燈。
- 療程後避免使用過熱的水來清洗治療區域。
- 療程後建議避免菸、酒、辛辣等剌激性食物。
- 若出現局部結痂,請勿自行摳抓,避免黑色素沉澱;約一周後結痂會自行脫落。
治療禁忌症狀
- 有皮膚癌病史或其他任何類型的癌症、惡性痣者不適用。
- 懷孕和哺乳者不適用。
- 因免疫抑制疾病或藥物導致的免疫系統受損者。
- 患有受熱刺激的病史,只可在預防處理後進行治療。
- 治療區域有任何感染情况者不適用。
- 皮膚病、蟹足腫、傷口癒合異常以及非常乾燥和脆弱的皮膚病史。
- 治療前6個月內使用A酸者。
- 已知有皮膚光敏性或使用增加皮膚光敏性藥物者。
- 患有可能受光線刺激的疾病者。
- 患有白瘢風者。
- 據醫師的判斷,不可治療可能使病患不安全的任何病症。
- 不可治療上眼瞼和嘴唇。
- 不可治療紋身和永久紋飾。
- 不可治療毛髮高密度之區域。
585黃雷射注意事項
適應症:
治療表淺層血管病變、凝血、汽化及色素病變。
副作用及風險:
雷射治療可能的併發症有疼痛、敗血症、流血、水腫/紅斑、疤痕、色素沉著過度/色素沉著不足等。更多副作用和醫療風險會於與醫師溝通諮詢時,由醫師評估個人情況後告知
禁忌症:
在治療區域有癌性或癌前病變、有瘢痕疙瘩的風險、嚴重皮膚過敏者、傳染性皮膚病、急性疾病、出血性疾病、懷孕中婦女、癲癇、正在使用光敏感藥物者、服用維生素A醇或異維A酸、糖尿病或免疫系統疾病患者。
警告:
皮膚過度曬黑的人應該延遲2至3個月後再做雷射治療。更多完整醫療狀況由醫師詳細解說。術前應避免暴露於強光,術後需做好防曬措施,並依醫師指示進行皮膚保養。
醫療聲明:本網站內容僅供衛教參考,不能取代醫師當面診斷與個人化治療建議。實際療程、費用與恢復期需依個人膚況與醫師評估而定。